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正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议》,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正,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决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间对《物业办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正,触及4个条款的修正,删去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修正为:“国务院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应当会同有关部分树立守信联合鼓励和失期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职业诚信办理”。
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条,删去其间的“物业服务企业移用专项修理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布资质证书的部分撤消资质证书”。
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告诉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假如开发商没有告诉业主收楼,因而推迟收楼的,业主能够回绝交纳这段时刻的物业费;
关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发生的动力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能够回绝交纳;
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告诉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假如开发商没有告诉业主收楼,因而推迟收楼的,业主能够回绝交纳这段时刻的物业费;
关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发生的动力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能够回绝交纳;